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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妻与人有染 爆炸领刑四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6日10:29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 王升运)博白县龙潭镇人曹善富因怀疑妻子与他人有暧昧关系,为报复竟实施爆炸行为而触犯刑律,日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3月,被告人曹善富开始怀疑妻子与某单位副所长许某有暧昧关系,遂萌发报复许某并炸毁其车的念头。于是,曹利用其原挖鱼塘炸石剩的硝氨加木糠等制成炸药,并从龙潭一家电商店购得一个小煤气瓶空罐作爆炸装置,于2006年9月份将炸药装置制好。同年10月5日中午,曹善富在其家将炸药、雷管、导火索装入空小煤气瓶中,伺机炸毁许的小车。当晚10时许,曹善富将炸药从家中取出,拿至家中附近一条暗巷藏好,后骑摩托车独自往某单位去踩点。当晚11时许,曹善富骑摩托车携带炸药,戴上全封闭的头盔往某单位去,见大门未上锁,径自骑车进入大院球场,将摩托车停在许的小车旁,不熄火,环该小车四周走一圈,未发现有人,就从摩托车上取下炸药,倒推进小车车底,并点燃之后驾车迅速逃离现场。致使许某小车被炸毁,该单位办公楼、宿舍楼门窗上玻璃被震破,食堂墙体被震坍塌,经物价部门估价,造成经济损失21580元。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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