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婚前父亲所赠房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7日07:04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接听时间:16日上午10:30-11:30

  在线律师:程飞(南京刘洪律师事务所)

  钱先生:我有一套三室二厅的商品房,是结婚前父亲为我买的,并特别叮嘱产权证上只能写我的名字。现在我和妻子要离婚,这套房算不算夫妻共有财产?

  程律师:我国《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当事人购置房屋出资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本案中,涉案房屋系你父母于你们婚前为你购买,且产权证只写你一人名字,因此,该房屋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对方无权分割。

  孙先生:我的妻子有智障,拿低保的工资。对方在婚前对我隐瞒了这些情况。我与她交往几个月后,就草率地和她结婚生子了。婚后发现女方没有自立能力,而且根本不能带养幼儿。我能否提出离婚?离婚后孩子可能会判给哪一方?男方没有买房,只居住在父母家,如离婚,会影响到父母的房子产权和财产吗?

  程律师:一、我国《婚姻法》确定了婚姻自由原则,离婚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因此,你可以提出离婚。二、子女抚养问题应当按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确定,这种情况原则上应当由你来抚养。三、你提出离婚不会影响你父母的房产权利。

  武先生:今年3月,我乘坐一客车从天长至淮安出差,随身携带了一些货物,价值5000元。上车时,驾驶员要求我支付20元运物费。但车到达目的地时,我发现我的货物丢了。驾驶员对我说,这是被小偷偷了,并叫我报警。我报了警,小偷还是没有抓到。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程律师:可以。我国《合同法》规定,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合同法》第311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中,你已经支付了货物的运费,应当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因此,驾驶员所在的客运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8日上午10:30-11: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16096-2-1的是南京熙典律师事务所罗利军律师。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