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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线被盗导致电器烧毁 电力部门称不负责烧坏损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7日07:06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黄鹏程 实习生占康报道:入户电线被盗,造成电线短路,家中多台电器被烧坏,损失上千元。有居民向楚天金报询问,这个损失该由谁负责?

  不久前,吴某所在单元的入户电线均被人盗割,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打开电源开关,滚桶洗衣机、消毒柜、电风扇和电灯等多台电器被烧坏。吴某找到小区物业索要损失。

  小区物业负责人称,他们收取的物业管理费很低,只负责帮助提供联络服务,比如水管坏了找人修,但修理费归业主自己承担。所以,这笔损失费不应该由他们来支付。

  湖北威德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介绍,对于小区电线管理是分段的,属于供电局管理的部分,应该由供电局负责赔偿损失;属于小区管理范围的,就得让小区承担责任,这与收取物业费的多少没有关系。

  但电力部门表示,电线被盗造成的损失不属于电力公司赔偿范围,供电企业应协助受害居民向第三人索赔。他们还称,供电部门投了保险,如果某一用户的损失达到3000元以上,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

  昨日,记者得知,供电部门已帮助吴某修好了大部分烧坏的电器,并发布相关告示提醒居民注意用电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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