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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山新市民子女求学不再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7日07:56 无锡日报

  “依照新规定,宝宝在租住地可以入学了,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几天前,刚来锡打工一年、租住在锡山区东港镇东湖塘社区的安徽民工刘涛,为5岁的女儿在当地幼儿园办理了入园申请。昨日获悉,锡山区日前出台的多项“优惠条件”,妥善解决了外来务工者子女入学(园)难。目前,全区预约登记在今年秋季入学(园)的新市民子女达1896人。

  为使越来越多的新市民子女能够受到与本地孩子同等条件的教育,自今年年初起,锡山区对全区外来务工者子女入学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根据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区政府召集相关部门针对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专题协商,在相继出台多项相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对部分特殊情况的外来务工者子女入学(园)问题,进一步明确具体实施细则。

  据了解,该区有关部门规定,新市民子女有6项相关证明之一后,各学校将一律为他们入学(园)开“绿灯”:对在锡山区事实居住满一年但未办暂住证的,经本人申请、居住地村居委证明,公安部门确认事实后补办暂住证,并出具查验证明的;对在东方国际轻纺城等区重点市场经商的外来务工者子女,“暂住一年”作适当放宽,只需由公安部门统一办理暂住证后出具查验证明;对不符合国家计生政策生育的、已在锡山区外来民工子女幼儿园或学校就读的,今年秋季要求进入公办学校的,由计生部门查验其户籍所在地县级计生部门或现居住地计生部门出具的社会抚养费缴纳证明等,学校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准予借读,并按规定交纳借读费,自行择校的按规定收取有关费用;对在锡山区居住,但父母仅一方在本区工作的,由居住地劳动部门查验其有效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对凡在本区务工一年以上,但与用工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本人可通过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督促用工单位补签后出具相关证明;对已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的外来个体工商户业主,视作在本区有稳定职业,由劳动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此外,对于目前很小部分尚未办理预报名登记手续的外来务工者子女,锡山区各学校(幼儿园)将于8月25日至30日统一受理,凡符合条件的准予入学。

  (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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