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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设陷阱 持枪刀抢劫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7日08:53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兴业讯 近日,兴业县检察院以抢劫罪将葵阳镇卢某贵、卢某程、莫某金向法院提起公诉。

  2007年1月,被告人卢某贵、卢某程、莫某金与卢某、黄某勤等人结成团伙,时分时合,利用凌晨两三点钟过往车辆稀少之机,先后在该县石大公路的岔路口、上泉、中江、夏泉村路段及山心镇对塘村路段,将作案工具放在公路上,过往司机驾驶车辆稍不注意,车辆一轧上去,轮胎当即被刺穿漏气。乘司机停车更换轮胎之机,上述被告人驾驶摩托车,在黑夜中像幽灵一般而至,各人手持自制砂枪、刀等凶器威胁司机,然后实施抢劫。这帮人抢劫一得手,便驾车一哄而散。据统计,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这个团伙共抢劫过往司机13人,抢得现金11600多元、手机10台、MP3一台。 (辛宗明 弄衍春)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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