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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醉酒青年斗殴吃亏 抄起水果刀扎其身上致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7日09:58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陈峰 通讯员张军)“我不是故意的,只是一时失手而已……”昨日,当记者在南湖公安分局见到嫌疑人潘某某时,面对记者的采访,没说上几句话,他便抽泣起来。

  7月14日深夜,在祥宾路埌东四组居民二区附近一便利店内,潘某某伏在桌上,心情很不好,此时,店外下着大雨,店里另两名男青年正在喝啤酒。

  清晨5时许,喝啤酒的两名男青年中的一人故意碰了一下潘某某,于是,潘某某和这两名男青年发生了口角,双方大打出手。潘某某和其中一名男青年扭打时,另一名男青年拿起啤酒瓶,往潘某某的头部砸去,顿时,潘某某的头部鲜血直流。这一砸,潘某某被激怒了,他在店内拿起一把水果刀,朝两名男青年追去。潘某某追上其中一名男青年,罪恶的一幕发生了,潘某某把刀扎进了这名男青年的身体。

  “小心,他身上有刀。”被捅伤的男青年对赶回来看他伤势的同伴说了一句后倒下了,随即,他被紧急送往悦宾路的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埌东分院救治。此时,接到群众报案的南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的侦查员和技术人员迅速赶往案发现场。不久,医院传来消息,被捅伤的男青年死亡,案件骤然升级。

  “7·14”故意伤害致死案专案组随即成立。专案组经过现场排查、走访群众后,很快确定潘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很快确定潘某某的户籍是昭平县昭平镇上岸村秧地组。根据专案组的部署,民警兵分几路,展开了搜捕。

  一路民警继续在现场及周边走访寻求目击群众,收集现场证据;另一路民警则对各主要车站进行封锁,防止嫌疑人外逃,同时对嫌疑人可能的落脚点和相关人员进行监控。

  14日中午,专案组一路民警在分局分管刑侦的刘副局长的带领下,向昭平出发。此时,昭平的大街小巷已经布满关于潘某某的协查通报。

  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当晚9时许,专案组队员来到了嫌疑人老家,并见到嫌疑人的家属。刚开始,家属因为心存顾虑,并不配合警方的工作,经过民警几个小时耐心细致的工作,家属的思想工作做通了。次日凌晨,家属同意配合警方劝说潘某某投案自首。

  15日上午,潘某某的叔叔接到了潘的电话。经过叔叔的一番劝说,潘某某答应叔叔向南宁警方自首。15日下午,潘某某的叔叔到达南宁,在南宁的平西村找到了潘某某。潘某某在叔叔的陪同下,一起到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投案自首。

  在南湖公安分局,潘某某对自己的冲动行为酿成的悲剧追悔莫及。目前,南宁警方正对此案作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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