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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弹”本为诈钱两歹徒敲诈勒索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7日10:34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这是个遥控定时炸弹,不要动,不许报警,准备3万元,留下你的手机号码,15日9点前……”刘伟、刘曲波利用自制的定时爆炸装置及这封敲诈信勒索钱财。日前,鹿城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爆炸罪判处刘伟有期徒刑5年6个月,刘曲波4年6个月。

  今年1月15日上午7时许,蔡某发现自己停在鹿城区仰义乡洞桥工业区的尼桑车上,放着一个黑色物体并有一份敲诈信,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排爆技术人员赶到现场正准备排爆时,定时爆炸装置发生爆炸。

  当日晚上至第二天上午,刘伟、刘曲波相继被警方抓获。贤群 璐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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