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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拒绝向医院道歉换取四万元手术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7日15:32 金羊网-羊城晚报

  ■《医生施行心脏手术引发官司》后续报道:医院想与患者签《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

  本报讯 记者文聪报道:医院本是一个救死扶伤的地方,但东华医院却让肖聪桃一伤再伤。昨日,她再次向本报求助称,在日前的赔偿协商中,医院有关负责人称,媒体的曝光对医院的声誉造成了影响,要求她就“向媒体求助”的做法作出书面道歉。“我向媒体求助也是无奈之举,并不觉得自己有错,让我承认这种‘莫须有’的罪名是对我人格的侮辱。”

  手术失误

医院负主责

  2005年12月,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肖聪桃在东华医院接受了“房间隔缺损修补术”。但三个月后,她在广东省人民医院检查发现,“部分肺静脉异位引流、房间隔缺损修补术后一条右肺静脉与右房连接、二条右肺静脉口狭窄”,需尽快再做第二次手术。之后,经

东莞市医学会鉴定,认为这一状况是因东华医院的手术方案考虑欠周详,术中处理不够完善所造成,存在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的健康损害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属于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医方应负主要责任。

  本月4日,东华医院监理部主任殷小基向记者表示,此次医疗事故将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但在此过程中医院将先行支付四五万元给肖聪桃用做心脏修复手术,具体的赔偿金额听从法院裁决。

  患者道歉可借四万元

  “患者无奈之下寻求舆论监督,而想拿到治疗费就得先向医院赔礼道歉?”带着这一疑问,记者详细听了肖聪桃昨天早上与殷小基的一段全程电话录音。

  “在媒体曝光之前,医院拟订的协议中就已经写明了,你不要在其他方面做一些不利于医院影响的事情。但你现在做了,我认为你这个小女孩不懂事。”殷小基还在电话中称:“医院之前就做了一个先借钱给你治疗的协议,你不同意。但现在你又想这么做,你总要给个书面东西给我,要不口说无凭。你就说‘我在处理过程中急需一笔钱去做手术,但由于自己在一些事情上处理得不是太好,做法不对,对给医院所造成的影响表示歉意。’”

  随后,肖聪桃还给记者出具了一份《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据其介绍,该协议书是由甲方东华医院草拟的,共有八项条款。记者看到协议书中明确写明:甲方先行借给4万元供乙方用于其在广东省人民医院完成心脏手术治疗,该款分两期支付;本协议签订后,乙方(肖聪桃)不得就本事件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患者及家属、社会公众、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或新闻媒体作任何形式的、可能影响甲方声誉的信息披露;或向任何第三方主张权利,否则需要依照本协议第6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4万元。

  拒绝用道歉换手术费

  “我之前看到那份协议时就发现,里面的很多内容对我都有限制,比如‘不向新闻媒体做任何形式的披露’等;另外,我做第二次手术需要8万元,协议中只说分期借我4万元,这根本不够我做手术,所以我才拒绝了在协议上签字。”肖聪桃告诉记者,在媒体报道了她的事情后,现在她单位的同事们都向她伸出了援手,为她捐助了一些治疗费,如果加上那4万元的话,她也能勉强进行先期手术了。

  但就在肖聪桃愿意跟东华医院签协议时,医院要求其道歉的做法却让她很难接受,“我向媒体寻求帮助也是无奈之举,所以并不觉得自己有错。虽然我现在很需要钱做手术,但我是有自尊的,要我承认这种‘莫须有’的罪名,并通过向医院道歉认错的方式来获得帮助是不可能的,是对我人格的侮辱!”

  医院将继续与患者协商

  为何整个医疗事故的始作俑者———东华医院会要求患者向他们道歉呢?对此,殷小基昨日中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到:“现在媒体已经报道了,作为一种舆论监督,我们正确看待这种事情。要肖聪桃表示歉意是因为在媒体没有介入之前我就已经跟她谈过,那时她拒绝了我的处理方式,而现在又想回到以前的处理方式上来,我觉得这让我们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应该给个书面的说明。她不道歉就不道歉,但写个说明出来,我也好走程序,向领导去申报。”

  殷小基还表示:“此事的解决是需要医患双方的沟通,就算目前大家对一些问题的认识不一样,但只要能多做一些沟通就一定可以解决。而东华医院也不会因为媒体报道了这个事,就不去帮肖聪桃了,这不是我们医院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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