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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抚养费?姐妹告父亲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05:58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本报讯 (特派记者 黄江)运城盐湖区席张乡南贾村的残疾女青年王文璞,因为生父一直未付给她和胞妹王文瑛的抚养费和教育费,7月17日,两姐妹将亲生父亲王某告上法庭,盐湖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王文璞出生于1988年1月,她的妹妹王文瑛出生于1990年2月,姐妹俩的生父王某生于1965年6月。两姐妹在诉状中称:生父王某因和生母感情不和离婚。王某经济收入可观,但一直不负担她们二人必要的生活费。王文璞虽已年满18岁,但患有小儿麻痹后遗症,不能独立生活,诉求法院要求王某给付两人每人每月抚养费和教育费300元,补足两人2007年以前的抚养费和教育费2万元。

  (编辑: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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