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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状告“羊老大”侵权案昨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06:34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王昭玮)衣服的标签上标明填充物为100%驼绒,但经过检测后表明,填充物中驼绒含量只占55.6%。消费者认为厂家侵犯了自己的知情权,一怒之下,将生产厂家和商场同时告上法庭。昨天,碑林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王先生在起诉状中称,去年11月4日,他在陕西合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的西安时尚天天丽人广场花150元购买了一件榆林市羊老大制衣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羊老大”牌马甲,上面标注填充物为100%驼绒。回家穿上后,感觉不暖和,随即产生怀疑。11月7日,原告将马甲送到西安纤维纺织品监督检验所检验,结果显示,驼绒的实际含量只有55.6%。这一结果让原告对“羊老大”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欺诈行为十分气愤。之后,原告找到榆林羊老大厂家,要求厂家给出合理解释,但厂家不作任何答复。原告认为,被告无视消费者所享有的合法权益,以欺骗、隐瞒等违法手段生产和销售假冒产品,导致原告购买,给原告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以此要求被告公开告知其生产的所谓含100%驼绒马甲的真实状况,以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要求被告履行其“假一赔十”的承诺,支付原告1500元。

  第一被告榆林市羊老大制衣有限责任公司在答辩状中称,他们承认本公司生产的涉案批次产品,其实际的驼绒含量与本产品标签上所标明的含量有一定差距,但绝不是“以假充真”、故意在干“骗人的勾当”。

  在昨天的庭审中,第二被告陕西合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同意“假一赔十”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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