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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夏夜扫“流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07:07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 违法犯罪群体亲缘化,违法犯罪区域具有偏僻性、隐蔽性,违法犯罪对象具有特定性。记者昨从南京市公安局了解到,入夏以来,警方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打击“站街招嫖”行动,在行动中,警方总结出了此类犯罪行为的如上特点,并提醒广大市民,站街招嫖往往不是卖淫这么简单,其背后往往隐藏着很多犯罪陷阱。如果不洁身自好,就极易受到各种犯罪行为的侵害。市民发现相关线索,请拨打110或辖区派出所电话报警。

  178名涉娼人员被处理

  入夏以来,南京浦口区彩虹桥、栖霞区和燕路、下关区小市等一些地区,成为卖淫女“站街招嫖”的重灾区,南京警方从6月初开始对这些地区开展重点清查和打击。一月以来,共查处涉娼案件87起,依法处理涉娼人员178名,其中6名涉嫌组织卖淫的人员被刑事拘留。

  6月26日晚8时许,百家湖派出所民警在江宁区秣陵街道某新建楼的负一层楼梯口内,将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的尚某(女, 37岁)、胡某(男,57岁)抓获。经查,两人在街头搭识后,谈好价格后发生性关系。

  6月10日晚,玄武门派出所民警在鼓楼广场抓获卖淫嫖娼违法人员任某(女,45岁)、罗某(男,50岁)。经审查,两人交待了于当晚8时30分,在鼓楼广场搭识后,谈妥以50元价格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的违法事实。

  站街招嫖现“夫妻档”

  据南京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南京卖淫女站街招嫖活动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违法犯罪群体的亲缘化。违法犯罪人员多以夫妻、恋人、姑嫂、姊妹关系为纽带,相互掩护、结伙作案,有的甚至以“夫妻联档”、“姊妹互应”等方式进行卖淫活动。一般是由卖淫女到人员流量大的车站、码头、广场、公园等地招揽嫖客,搭识后带至租住房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其丈夫或姑嫂、姐妹等暗中跟踪保护、把门望风。

  二是违法犯罪区域具有偏僻性、隐蔽性。经过持续严打,卖淫嫖娼活动已从城区的宾馆、桑拿浴室和美容美发店等公共场所逐步向偏僻、城郊接合部的边缘地区转移。

  三是违法犯罪对象具有特定性。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来看,站街招嫖每次收取嫖资较少,一般为数十元,主要面向外地来宁打工人员、外地出差人员、本地中老年人三个层次。

  色诱背后还有陷阱

  站街招嫖极易滋生抢劫、敲诈勒索、盗窃甚至杀人等违法犯罪活动。一些夫妻、恋人搭档,女的以卖淫做掩护,男的伺机盗窃嫖客财物;有的以色相勾引,男的冒充丈夫捉奸或者冒充警察抓嫖敲诈勒索,敲诈不成即实施抢劫,更有人直接将嫖客带至偏僻地进行抢劫。

  此外,这些招嫖女在侵害别人的同时,也极易成为被侵害的对象。少数感染性病,或者被盗窃、敲诈、抢劫的嫖客心态失衡进行报复,蓄谋杀害卖淫女并劫财;有的犯罪分子认为卖淫女有钱,往往以嫖娼为名实施杀人劫财。近年来,南京已先后发生多起杀害、抢劫卖淫女案件。

  宁公宣 戚庆燕 罗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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