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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情女状告负心汉被驳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07:56 无锡日报

  涉世未深的妙龄女子,无意成了第三者。面对昔日情郎冷冰冰的拒绝,女孩竟选择了极端方式轻生,其家属代表女孩将“负心汉”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承担10万元的医疗费。昨据开发区法院透露: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据法院查实:去年春天,来自滨海的张靓在锡城一家公司谋到了一份工作。张靓漂亮聪颖,同事王林一表人才,工作之余两人暗生情愫,不久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但对于王林早已结婚的事实,张靓还蒙在鼓里,只是天真地做着爱情美梦。后来,张靓无意洞悉了王林的秘密,方才知道自己不经意间成了第三者。当王林最终向张靓摊牌分手时,张靓终日以泪洗面,并出现了服用香水等异常举动。为防张靓情绪不稳定,王林打电话通知张的家人对其加以劝说。今年2月初,张靓在宿舍吞服大量安眠药后,迷迷糊糊中给王林打了“最后的电话”。王林隐约感觉不对劲,匆忙赶往其宿舍,并送其至医院洗胃,张靓得以死里逃生。然而,4日后,张靓再次选择了轻生,她纵身从7楼跳下,经诊断为脊椎骨折,可能导致瘫痪。

  张靓家人认为:王林明知张可能再次轻生,但未通知其家属或单位,也未采取任何防备措施,因此惨剧的酿成,王林具有一定过错,要求法院判令其赔偿医疗费10万元。

  法院一审后认为,王林“脚踏两只船”确实不厚道,但是双方间的不正当感情纠葛并不必然导致张靓轻生,王林对张靓也没有法律上的看管防范义务。而张靓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不能正确、冷静地处理感情纠纷,自行采取极端行为导致恶果,应自负全责。因此,法院一审驳回了张靓的诉讼请求。

  新闻线索提供者:刘艳文(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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