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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界”VIP会员服务遭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07:56 无锡日报

  市民过小姐是无锡新世界百货的VIP会员,上周末她按惯例到商场客服部将会员积分兑换成购物券时,却得知此项服务早已中止。过小姐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自己从未接到商场的相关通知,这种做法令她十分不满。

  过小姐说,几年前,她就办理了无锡新世界百货的会员卡,按照当时规定,会员消费可以按每百元换一分的规则累计积分,用来兑换礼品或商场购物券。上周五,过小姐想将卡中95分积分兑换成相应面值的积分券时,才得知此项服务在今年初就停止了。“商场经常邮寄宣传单,为何不对会员就这项服务变更进行告知呢?”

  面对消费者的质询,该商场客服人员说,购物券和其他兑换品都属礼品的一种,哪种礼品“缺货”或“不再进货”,商场根本无需告知。

  但果真是商场没有“购物券”这类礼品了吗?这名客服人员补充说,“要换购物券,除非一年消费满5万元升级为白金卡会员。”这一说法,更加招致了过小姐不满,“原来并非没有‘购物券’,而是送‘券’的门槛被商场单方面提高了。”

  不少新世界会员都对商场的做法表示不满,“同样的商品,在这家买而不在另一家,就是看中了给会员的优惠,如果要取消某种服务项目,就算不征求消费者意见,起码也要对此进行明示,并给一个最后兑现的期限。”过小姐称,不仅顾客不知道这样的“政策”,甚至连商场专柜营业员都不清楚,而客服部负责人也承认商场从未进行书面明示。

  锡城一位律师认为,虽然当事双方未就兑换商品的内容进行过书面约定,但长期以来消费者与商家兑换购物券已经形成了一种交易习惯,具有合同效力。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前提下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已经造成了违约,消费者完全有权利要求新世界百货重新恢复购物券的兑换的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者:过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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