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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行窃 获刑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08:08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胶南讯 家住胶南琅琊镇某村的王某,因海上养殖计划不周,投资过大,无力投入再生产,便多次盗窃他人海上网箱内的鱼,被胶南警方抓获。日前,王某因盗窃罪被胶南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05年11月的一天,王某只身窜至胶南市琅琊镇胡家山村南海域,用刀子割断他人固定网箱的绳子,将450余公斤黑头鱼盗走,价值15300元。王某一次盗窃得手,认为盗窃是发财的好途径,便找到了邻村的两个“哥们”商量合伙盗窃。自2006年至今年3月29日,他们结伙先后3次驾船到琅琊镇某海域养殖区,盗得网箱内的1800余公斤黑头鱼,价值61750元。今年3月29日,王某只身窜至胶南市城区入室盗窃人民币5800元,第二天被胶南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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