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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被指为涨摊位费暴力驱赶商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09: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市场方称:商户是恶人先告状

  昨日成都市新都区一商户向本报反映,新繁镇天星街农贸市场为了涨价,采用暴力将商户驱出市场,商户已被打成了脑震荡。接到反映后,记者赶赴新都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商户:为涨价市场方把我伤

  昨日下午,记者在新繁第二人民医院见到了被打的商户廖中万及其妻彭贤平。廖称,1995年,自己就从广安老家来到天星街农贸市场投资经商寻求发展,在这里先后投资5万余元从事小百货个体经营,经营一个摊位和一个门市。

  他说,此前,市场由当地工商部门代管,每个摊位每年交2400元的费用。后来,市场改制脱离工商,由新都市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繁市场分公司管理。2006年4月,经公司同意后,自己砌墙将摊位改成了门市。门市建成,公司当即要求将每年管理费涨至2800元。当自己要求与公司签合同时,公司又要求将管理费涨到6000元。经多次讨价还价,公司答应将费用降至4000元,但自己同意签合同时,对方又反悔不签了,并拒收管理费,要求其撤出市场。廖不同意,公司先后于6月29日和7月12日,找人将自己门市里的5万多元货物丢出门市,随后还把自己和家人打伤。

  市场:商户是恶人先告状

  对此,新都市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新繁市场分公司经理马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完全是恶人先告状,并否认暴力驱赶商户一事。马勇称,廖中万长期不服管,拖欠管理费,其妻经常辱骂市场管理人员,公司多次要求廖签合同,但廖同意后常常反悔,弄得公司很难堪。他说,公司随行就市要求涨价也很正常,因为其他商户有的甚至涨到了7000元至8000元。廖不接受涨价,又不愿撤出,公司当然有权让其搬走。

  马称,12日当天,公司确实派员工到廖的摊位收拾货物,但在撤场过程中,是廖率先动手,整个过程中自己好几名员工也受了伤。对于廖反映的市场请来工商、派出所联合执法一事,马勇给予否认,他称这是冲突发生后,群众打电话报警后他们才赶来的。

  昨日下午,记者到天星街农贸市场调查。廖某门市对面一个李姓商户称,自己是9个摊位的面积,年管理费近2万元,算下来一个摊位的费用2000多元。廖某旁边一个女商户也称,自己一个棚摊,每月交200多元的费用,一年也是2000多元。

  记者喻奇树实习生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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