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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保安入室杀人 一审被判死刑以后翻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10:25 汉网

  汉网消息(实习生 汪兆靓 程莎 记者金文兵)昨日,在市中级法院的二审庭审中,涉嫌汉口某小区入室杀人抢劫案的余某当庭翻供。

  余某曾在案发小区当保安。据检方指控,2003年1月14日晚,熟悉该小区环境的余某进入小区一栋楼房,翻至七楼复式楼住户的阳台上,企图入室行窃。不料,该阳台的防盗门被锁,余某不能入内。他等了40多分钟,直到屋女主人王某,将阳台门打开后转身上了二楼,他趁机溜进屋内。王某听到动静,从二楼下来,发现余某,就问:“你干什么?”余某回答:“不干什么。”王某意识到余某可能是小偷,准备报警。余某见状,拿起阳台上的一根金属水管,猛击王某头部致其死亡,其后翻找了一些钱财后逃离。

  2005年5月27日,落网后,余某向民警交代了上述作案经过。

  在得知自己在一审被判死刑后,余某将此前的口供全部推翻。但办案民警曾问余某“行凶工具在哪?”余某交代:“放在(王女士家的)沙发坐垫下”,这个作案细节,直接“锁定”了余某。

  据悉,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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