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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撤销赠与 女儿法庭讨4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12:28 新闻晚报
□记者李胜南 实习生黄媛

  晚报讯 “我是你唯一的女儿,你是我的父亲啊!”女儿小燕在法庭上声泪俱下。因为40万元的赠与,24岁的女儿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他履约给付自己40万元。今天上午,徐汇区法院首例因父母离婚引发的子女告父赠与纠纷案正式开庭审理。

  原告小燕在诉状中称,自己15岁时,父母离婚,她随母亲生活,父亲再婚。小燕高中毕业时本来考取了大学,当时学费为8000元,而母亲的月工资只有几百元,没有能力支付,父亲也没用足够的经济能力帮助小燕圆大学梦,她只得放弃这个机会。小燕认为,这件事情给她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后来,小燕工作、结婚、生子,开始自己的生活。但这种平静的生活被2006年的一次动迁打破了。原来,小燕父亲在虹桥乡有一处老宅,房子动迁,他得到了三套安置住房和一笔安置款,经济生活有所改善。

  今天,这位父亲没有到庭,他的委托代理人表示,小燕父亲是协保人员,在一个单位做保安,这次动迁的确给他的生活带来改观。小燕知道此事后,主动来找父亲,还带着小外孙女一起,父亲非常高兴,因为8年以来,小燕与父亲都很疏远,父亲把这看成了改善父女关系的一次机会。他也曾打算赠给小燕40万元,但又觉得需要一些时间,等双方关系确实改善了再说。今年4月,小燕为了讨要这40万元,与父亲的再婚妻子发生争吵,父亲决定,撤销赠与,不同意给付小燕40万元。

  小燕表示,父亲对于以前的事,始终深有愧疚,但那时,他是有心无力。后来,即便发生了争执,父亲也一再说,自己是他唯一的女儿。尽管这份40万元的赠与书是自己书写、父亲签字的,但这并不是自己强迫父亲写下的,而是父亲要给自己一个交待,让自己放心,才留下的书面字据。父亲现在之所以迟迟不能履行,是因为再婚家庭的牵绊。读者可到本报与上海旭灿律师事务所合作的 w w w.law yer -sh.com.c n (东方法律服务网 )《百姓看法》栏目留言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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