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单身老人再婚又离婚渐多 "黄昏"再牵手心态需摆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9日06:16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孙小娟 通讯员 黄丽容 孙华

  耄耋老人与中年妇女认识5天便结婚,磕磕碰碰走了两年,最终分开;一对花甲老人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结了离,离了复,复了又离……近日,记者从南宁市一些城区法院了解到,如今老年人再婚后又离婚的现象有增加趋势。是什么原因让一些老人匆匆再婚又匆匆分手?老人再婚应注意些什么问题?法律界人士和自治区妇联专家对此提出了一些建议。

  八旬老翁玩起“闪电婚姻”

  今年7月9日,83岁的磨某从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领回了判决书,法院支持了他的诉讼请求,他短暂的再婚宣告结束。

  2005年3月,81岁的磨某经人介绍,与39岁的甘某相识。5天后,两人在西乡塘区民政局登记结婚。今年5月,磨某向西乡塘区法院递交诉状,要求与甘某离婚。

  磨某提出离婚的理由是,两人年龄相差太大,没有共同语言,经常为琐事争吵,无法建立夫妻感情。此外,他在某些方面不能满足甘某,甘某因此和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

  甘某辩解说:“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当初相识时,磨某向她摆出“退休独居,工资近2000元”的优越条件,并承诺婚后由她当家。她没有工作,处境艰难,禁不住诱惑便答应伺候磨某一生一世。婚初,她尽心操持家务,对磨某体贴入微,两人感情尚可。后来磨某听人闲言,认为结婚是糊涂上当,才决定与她离婚的。

  甘某同意离婚,但她称曾见过磨某有3.8万元存款,要求分割。另外,磨某污蔑她和别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给她带来痛苦。她要求磨某赔偿她的精神损失,按1年1万元计算,两人结婚2年3个月零3天,总金额23333.3元。

  西乡塘区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磨某和甘某没有感情基础,且年龄差距太大,准许双方离婚;但甘某要求分割财产和精神赔偿没有证据,不予支持。

  花甲老人两合两分成仇人

  周某和黄某均年逾花甲,周某离异,黄某的前妻去世,两人于2005年6月经人介绍相识。一个多月后,两人感觉还过得去,便结婚了。但婚后一个多月,两人发觉性格差异太大,争吵不断,又匆匆离婚。

  和周某结婚前,黄某和前妻一起用多年做小生意积攒的钱,在南宁市大沙田买了一块地。但地买来后,前妻过世,黄某没有钱再建房。离婚后,考虑到周某或许可以帮忙,黄某又找到周某要求复婚,两人商量好,一个出地皮,一个出钱建房,房子建好双方共有。同年12月复婚后,周某将10多万元的积蓄拿出来给黄某建房。

  然而在建房的过程中,两人又开始闹矛盾,甚至发展到互相打骂的程度。今年初,周某向良庆区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建的房屋。考虑到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准许双方离婚,将共建的房屋判归黄某所有,但黄某需按照市场评估价,向周某补偿20多万元。

  案情判起来简单,执行时却遇到了难题。判决生效后,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她频频找执行法官诉苦说,建房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花完了,现在她没工作,希望法院尽快把房子拍卖,分钱给她。但执行法官发现,双方都没有经济来源,共同财产只有该房屋,若卖掉房子,60多岁的黄某和7岁的儿子(与前妻所生)将无栖身之处,若不卖,黄某也拿不出钱支付给周某。

  法官提出将房子分层分割,遭到了周某的拒绝。周某说,事情闹到这一步,她已没有办法再同黄某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目前,执行法官正力求寻找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为双方解决难题。

  老人再婚离婚率高

  记者在南宁市多家城区法院了解到,近几年来,老年人再婚后又离婚的案件有所增加。良庆区法院立案庭一位法官介绍,该院成立两年多来,每年都要审理五六起老年人再婚后又离婚的案件。就在前不久,他们还到一家老年公寓,为一对70多岁的再婚老人办理了离婚手续。这对老人10年前自由恋爱结婚,如今感觉性格不合,执意不肯生活在一起。

  该法官说,她所接触的此类案件中,多数老年人出于“找个伴”的心态走到一起,多因性格和生活习惯不和等问题引起离婚,受到子女等外界因素的影响较少。西乡塘区法院一法官说,此类案件时有发生,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财产纠纷引发的。

  对于老人再婚离婚率高的问题,自治区妇联宣传部长赵凌雪对此进行了剖析。赵凌雪说,如今随着观念的开放和实际的需要,老年人再婚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再婚后又离婚的比例也相应提高。主要原因是,老年人再婚面临一个调适的问题:老年人由于年龄原因,性格和生活习惯相对定型,互相接受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双方原有的家庭关系及财产分配等,也会给再婚生活带来考验。此外,部分老年人再婚存在“资源互换”心理,一方“找保姆”,一方“找依靠”,婚姻关系的纽带建立在物质基础上,双方很容易为此发生矛盾。

   老人再婚心态要摆正

  老人如何才能提高再婚生活的质量?赵凌雪提出了三点建议——

  首先,再婚老年人要学会调适和新伴侣的关系,不要拿新伴侣和“老伴”比较。在生活问题上要善于“抓大放小”,只要不是原则和品质问题都不要太计较,学会尊重和宽容对方。

  其二,虽然老年人再婚多带有“老来伴”的性质,不像年轻人对爱情的要求那么高,但在动机方面也首先要考虑到感情需要。感情任何时候都是维系婚姻的纽带,目的性太强的婚姻通常都比较脆弱。同时多和子女沟通,将自己的感情需要说给子女听,争取子女的理解支持。

  另外,一定要处理好财产关系。在这一点上,天津市推行的“三不变”原则很值得借鉴。所谓“三不变”,一是财产所有权不变,婚前是谁的,婚后还是谁的;二是继承权不变,过世后该是谁继承还是谁;其三,亲子关系不变,各自子女照顾各自父母,不强求更改称呼和赡养关系。按照“三不变”的原则进行约定后,天津市的老年人再婚离婚率明显降低。有统计表明,全国各大城市老人再婚离婚率均在60%以上,而天津市老人再婚的婚姻稳定率保持在90%以上。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