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自主创业优惠对象扩大到复转军人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9日07:03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 南京市鼓励、扶持创业的政策进一步放大。昨天,市政府发文,将自主创业优惠政策覆盖对象,从原来以下岗失业人员为主,拓宽到复转军人、新生劳动力、农村劳动力及“零就业家庭”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等。

  以上人员创办企业,享受一系列税费减免,不论户籍一律核发正式营业执照。对于合法经营的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以及进城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农民等,不再进行工商登记。家庭困难成员自主创业,将获得更多的政策帮扶:失业人员首次创业且经营一年以上的,财政将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低保人员自主创业后,在家庭人均收入没有达到当地一定的收入水平时,仍可享受一段时期的低保待遇。农村低保户、纯农户、单亲家庭首次创业,可获得每户1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在“十一五”期间实施“千名初始创业者培训计划”,通过政府发放创业培训补贴的形式,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创业培训。为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市政府还规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自主创业实体,在劳动合同签订期限内给予岗位补贴,符合社保补贴要求的,可申请社保补贴。

  记者了解到,近5年来,南京先后创建了35个创业园(街),培育创业者2.18万人,带动9.33万人实现就业再就业。但目前南京自主创业的经济实体规模偏小,生产经营规模年产值在10万元以下的有1.85万家,占总数的84.86%;超过9成的经济实体吸纳就业人数在10人以下。(王卫庭)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