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孙子有权继承爷爷遗产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9日07:04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 张女士与丈夫结婚后生育了一个男孩,现年已15岁了。两年前,她丈夫出差遭遇车祸身亡。由于生活困难,不久,张女士就带着孩子改嫁了。今年2月底,张女士获知,她儿子的爷爷已于年前去世,留下3万余元存款及房屋一套,由她儿子的姑姑继承了。她感到她儿子也应有继承爷爷遗产的权利,便找到已故丈夫的妹妹、孩子的姑姑,但孩子姑姑说,你儿子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遗产。对此张女士有点困惑,便打电话来报社询问。

  律师认为,根据《继承法》第10条规定,张女士孩子的姑姑说的不错,张女士儿子的确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根据《继承法》第11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之规定,张女士丈夫做为法定继承人,先于孩子的爷爷死亡,张女士的孩子虽然在张女士再婚后随她生活,但孩子仍然是他爷爷的儿子(即张女士已故丈夫)的晚辈直系血亲,因此张女士的孩子有权代位继承其父亲应当继承的那一部分份额。张女士做为法定监护人,可以儿子的名义起诉,要求依法对遗产重新进行分割。冯云虎 程振华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