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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特殊原因想退房可不以违约“论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9日07:04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

  

因特殊原因想退房可不以违约“论处”

  接听时间:18日上午10:30-11:30

  在线律师:罗利军(南京熙典律师事务所)

  胡小姐:我租了一间门面房,租期从今年2月至2008年2月,我已交了半年租金(即至今年8月)和押金。合同规定,租期满并结清费用后,出租方退还押金;如一方违约,需向另一方支付2000元违约金。现因生育原因,我想退租,已根据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了房东。房东该扣我押金吗?我还需要支付违约金吗?我提前1个月搬走,那这个月的房租应该退给我吗?

  罗律师:如果你确因生育原因,而提出解除租约的,为法律上的“情势变更”,你可以要回押金,并给房东适当补偿即可。合同的解除,必须双方一致同意才行,如果你确实因生育问题不能从事经营活动的,你已根据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退房,那这个月的房租应该退给你。

  郑先生:拆迁方3人以上在场的口头协议算不算数?

  罗律师:3人以上在场的口头协议应该算数。但最好用书面形式把口头协议固定下来,避免将来发生纠纷,举证困难。

  139*****854:我妈于1980年和我父亲结婚,当时未办结婚证。现因关系不和,两人想离婚,听说要离婚就要先补办结婚证,否则不能分财产,是吗?

  罗律师:不用补办,两人是1980年结婚,当时未办结婚证,已构成事实婚姻,这与新《婚姻法》施行后不一样。吉启雷 整理

  20日上午10:30-11: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16096-2-1的是南京金大律师事务所的陈卫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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