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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顶包”成领队落下不良记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9日07:25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杨汛)经过近4个月的投诉、调解、诉讼,稀里糊涂在韩国“客串”了回领队,并遭遇了注销签证、护照留下不良记录的游客田女士,终于在昨天得到了中青旅和环境国旅的道歉和2万元经济赔偿。

  事件回放游客稀里糊涂变领队受连累状告旅行社

  今年3月14日,田女士报名参加中青旅“韩国全景5日游”。田女士的代理律师母树峰告诉记者,在3月23日上午出发在机场换取登机牌进入安检通道时,田女士突然被旅行社送团的万先生告知,她的签证是团签的签证第一人,所以要走在第一个带队进入。

  “万先生当时告诉我,不需要做任何事情和负任何责任,只是签证不一样而已。”田女士表示,由此她的护照就被旅行社选定为该团的“第一人签证”,另外14名团员都随签在了田女士的护照上。可此前田女士并未接到任何通知,也并不明白此事意味着什么责任。与此同时,旅行团配备的专职全程陪同领队徐萍则以一位普通游客的身份随团出行。

  殊不知,田女士在突然得到“第一人签证”身份的同时,实际上也就被动地负起了旅行团领队的责任。

  她所在的旅行团抵达韩国之后,团内3名游客没有打招呼就突然消失,滞留韩国。田女士因此在离开韩国前,被韩国移民局要求为滞留在韩国的3位团员负责,田女士被要求签署了一份韩文的情况说明,并被提前注销了韩国签证。

  “这一次旅程让田女士在国外移民局有了不良记录。我们咨询了韩国签证官,他表示,将来田女士再出境,将很可能遭到拒签。”母树峰表示,直到发生了这个问题之后,田女士和其他团员才了解到,中青旅在没有征求游客意见的前提下,将团队转给了环境国旅经营。

  法庭调解中青旅、环境国旅赔偿两万元

  田女士回国后,历经多次投诉、调解未果,最终将中青旅和环境国旅告上法庭。昨天,在崇文区法院,原告被告接受了当庭调解。被告中青旅和环境国旅当庭向原告田女士道歉,并一次性给付原告赔偿款2万元,诉讼费由原告和被告各分担50%。

  母律师告诉记者,北京市旅游局对环境国旅处以了5000元的行政处罚。旅行社还退还了其他游客的领队费。

  “作为游客,田女士对这个结果并不是很满意,因为她在国外移民局有了不良记录,会对今后的出境造成影响。”母律师认为,中青旅和环境国旅不将团队真实情况告知游客的行为属于欺诈。

  专家观点游客有权拒绝“顶包”

  据了解,游客参加旅行团出境旅游滞留国外不归的现象并非个案。一些旅行社人士谈及此问题时也大倒苦水:一旦发生游客滞留不归,旅行社首当其冲会受罚,轻则暂停出境游业务,重则要被吊销旅行社的许可证。为了避免此类事件,旅行社多采取对游客收取高额保证金等手段。但让游客“顶包”作领队,并导致游客权益受损的情况,在北京市场尚属首例。

  旅游业专家戴斌表示,游客有权拒绝“第一人签证”。他认为,游客在出行前,一定要了解签证常识,并仔细研究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从这个案例来看,游客接受了“第一人签证”,就要明确了解所承担的权利义务,在权益受损时也可以向旅行社要求补偿。RJ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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