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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法官办案台商满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9日07:52 台海网

  台海网7月1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周赞马) 厦门法官花一年多时间,帮台商追回4000多万债务。更难得的是,法官执行保障了案件双方利益,使双方都满意,此举获得中共中央台办赞扬。昨日,记者在厦门中院看到了中台办发来的《感谢函》。

  《感谢函》称,“厦门法官依法维护台商合法权益,有效地维护了我法治形象,争取了台湾人民的信任,对保护台商合法权益的工作产生了积极影响,特此表示赞扬,对周红岩、颜海防两位法官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据了解,此案是中国大陆地区第一次认可台湾地区判决并配合执行的案子。原告和华(海外)置业有限公司是一家台商在海外注册的企业,与在大陆投资的凯歌高尔夫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此案经台湾地区的仲裁机构裁决,凯歌俱乐部要偿还本息总计4000多万元的债务。2004年2月,和华公司向厦门市中级法院申请认可该仲裁的法律效力。当年7月,市中级法院依法裁定认可这份裁决书的效力。

  2004年8月,根据申请,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及时依法查封冻结了被执行人凯歌俱乐部的财产,也就是球场土地使用权。当时,债权和债务人双方面临困局。一方面,和华公司要求凯歌俱乐部立即还钱;但凯歌俱乐部虽愿意还钱,却一时拿不出4000多万元,只能从高尔夫球场每天的盈利当中逐步节省钱来还债。当时厦门法院执行法官颜海防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谈话,探求一个能最大限度保障双方权益的还款方案。

  最终,在颜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在2004年签署了 《执行和解协议》,这一协议保障了双方利益,避免了任何一方经济损失扩大。随后,《协议》得到履行,4000多万元的债务,凯歌俱乐部分六期偿还给和华公司。

  昨日,记者来到凯歌俱乐部。目前该俱乐部已经还清4000多万元债务,而且生意越来越红火。俱乐部总经理江淳挺说:“感谢厦门法官的巧妙斡旋、灵活执行,给了我们一个可以实现的还款期限。”和华(海外)置地有限公司董事长说:“通过这个案件,我们台商不仅认识到大陆良好的法律制度和投资环境,更看到了大陆司法机构对我们台商权益有效的法律保护。厦门市法官优秀的业务素质和高尚的人品,也让我们肃然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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