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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征土地增值税可能提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9日08:11 南京晨报

  晨报讯 南京市土地增值税政策已经在全市全面实行,相关文件已经签发,并已下达到各地税分局,从“文到之日”起执行。由此看来,征缴也就是“近几日的事”,而非坊间盛传的“8月1日”。南京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表示,去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发文,南京市只是进一步明确后,于近期重申而已,并非什么新政策。

  办税窗口即将代扣

  据地税部门介绍,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此前统一下发文件,要求地方开征土地增值税,具体到达各个城市时间略有不同。上海作为直辖市早于南京公布征收方案,且制定的非普通住宅核定税率为0.5%。南京市地税局依据江苏省的政策,核定税率最低为1%。

  昨天下午,记者再次来到位于华侨路35号的房产交易中心地税窗口。相比前日,前来咨询的市民并未增多,大厅现场显得较为平静。办税窗口的工作人员说,有关土地增值税的具体执行时间,他们目前还在等上头的通知,暂时仍按照老规定执行。南京市地税局有关人士回复说,各分局已经第一时间积极部署工作,由于是非手工开票,电脑调试可能还有一个过程,不过,这个过程会很短。

  已过户者需主动申报

  南京市土地增值税政策公布后,这两天忙着过户的市民不少。地税部门表示,由于手续衔接问题,这部分急着过户的人没有按照新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但也必须自己主动到各营业大厅申报税款。如不申报,被查实者,税务部门将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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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房改房不拿发票改找评估

  二手房土地增值税政策,让房产交易双方的心态随之发生了变化。在华侨路房产交易中心,前来过户的购房者猛增的同时,一些房改房房主认为,当初的购房价格太低,按照现有的土地增值税政策计算税款不太合理,干脆不提发票的事。

  今年58岁的洪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住的房子是单位分的福利房,当初买下的价格非常便宜。如今,孩子另外购置了一套商品房,洪先生就想把福利房卖掉。“现在房价涨得太快,我这套房子少说也要100多万了。如果按照原始发票计算,增值了数倍不止。我看了一下计算公式,扣除成本几乎都是以增值部分乘以对应税率的,得出的结果肯定大于我按转让价减去市场评估价后乘以税率的金额。所以想来想去,还是不要拿原始发票出来了。”家住沈举人巷的吴女士说,她的福利房底价太低,已经不能作为转让价的参考了。“政策不是有一条说,没有发票的,可以按照转让收入的1%缴土地增值税吗?干脆按这个算吧,看着简单易懂。”

  作者:高婷 徐关辉/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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