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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小法庭替居民“分房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9日08:24 千华网

  

社区小法庭替居民“分房产”
引子:立山友好街道科研社区居民于某一直和父母同住,由于长期照顾生病的母亲,于某自己也患上了股骨头坏死。母亲去世后,于某住院了。可前几天,刚出院的于某却“没地儿住”了——父亲已经将房子更名到弟弟名下,不让她进屋。

  现场:昨日下午2点,友好街道法律服务所开办的社区小法庭开庭,此时“法庭”里已经座无虚席,不少社区居民来旁听。据介绍,法庭成员全部由社区工作人员组成,并请来律师和街道司法所所长担任法律顾问,向当事人及旁听居民解答法律常识。

  记者旁听了解到,于某的父亲共有3个子女。母亲去世前于某一直在病床前照顾,曾经在照顾母亲的问题上与父亲发生过分歧。房子是于某父亲名下两室一厅的公房,依法,于某拥有此住房的部分继承权。现在房子更名在弟弟名下,于某是否还有继续居住或继承的权利呢?

  听完整个事件经过之后,司法所长和律师针对房屋的继承权和双方当事人的疑问给予了解答:根据《继承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同一夫妻婚生子女不论男女,同等享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房屋更名必须当事人全部子女签字同意才能办理。

  结局:经过法庭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于某的弟弟愿意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姐姐的住房补偿,为姐姐买一处单室住房。

  链接:据社区工作人员介绍,社区法庭设有庭长、律师、调解员及陪审员等席位。由社区主任或管片民警担任庭长,街道专职法律工作者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社区居民担当陪审员……居民如遇到邻里纠纷、家庭纠纷、财产纠纷等涉法问题,双方一时难以解决又不愿走进法院起诉的,社区便会启动小法庭。在开庭调解过程中,通过具体事件把相关法律知识宣传给旁听的社区居民,提高居民法律意识,促进邻里和睦相处。0719B075

  见习记者 徐匡宇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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