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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文明执法心不变被告人头颅低垂生悔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9日10:22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肖持刚实习生杨宏)威严的法袍,严肃的气氛,透射着法律的公正和庄严;被害人耳旁疤痕清晰可见,左面区域神经麻痹明显可观,但城管执法人员应有的风采依然未减;被告出庭头颅低垂,沮丧的表情间流露出后悔之意。昨日,由碑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我市首例执法对象伤害城管执法人员案,在碑林区人民法院14审判庭开庭审理,数十名群众旁听审理。

  2007年2月20日20时许,被告人刘玲龙在我市南大街占道经营售卖“风车”,后被碑林区南院门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带回处理,在执法中队办公室,被告人刘玲龙与执法人员席明明发生争执,便用摔碎的啤酒瓶捅伤被害人席明明的脸部,致席左脸皮肉大面积外翻,动脉血管破裂,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被害人席明明的损伤程度为重伤。

  公诉方认为:被告人刘玲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法院依法判处。

  在公诉方严密、确凿的证据面前,被告对伤害事实当庭认罪,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个别细节和伤害程度展开辩论,经一个半小时的审理后,法庭宣布:经合议庭认真合议后,择日宣判。

  当日审理结束后,受害人席明明对记者说:“我最大的心愿倒不是重判原告,而是希望刘玲龙能当庭给我一个发自内心的真诚道歉,如果他这样做了,我会考虑减少或放弃民事赔偿要求的,但遗憾的是他没有这样做。”席明明表示,尽管被伤害但自己搞好城管工作、文明执法的信心和决心从未动摇过。

  当记者问被告有什么想法时,他没有回答,只是深深地“唉———”了一声,低着头上了回看守所的警车。“只有守法经营,才是正确的生财之道。”一位旁听了当日审理的个体经营户感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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