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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级经销商均不愿担责(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9日11:1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两级经销商均不愿担责(图)

  饼干包装盒与合格证上的卫食证字、保质期标注的不统一。吃到一半时忽然发现饼干上有异物,家住城东的王老先生感觉恶心,仔细一看,饼干包装盒与合格证上的多项标识也不统一。5天来,老人向销售饼干的商家及代理商多次反映,对方却都说,即使饼干有问题,也和他们没关系。律师称,若产品出现问题,销售者应承担退、换货责任。

  出现异物让人恶心

  家住长缨西路的王北辰老人告诉记者,半个月前,他在贝斯特小食品商城的旭超食品商行买了一箱郑州高新区好利友食品厂生产的“黑芝麻王薄脆饼干”,吃到一半时发现几块饼干上有米粒状异物,感觉很不卫生,犯恶心,于是找到旭超食品商行,老板让他把有异物的饼干留下,说会叫厂家在西安的代理商康鑫饼业的人来看,并把代理商电话告诉老人,但他打去电话时,代理商却说“无法解决”,“要等厂家技术人员来”。

  外包装标识不统一

  昨日上午,记者在老人家看到剩下的饼干,其中一块粘着稍大于米粒的异物。异物呈黑色,触感较硬,用手轻拨或把饼干翻过来也不掉落。老人说像老鼠屎,但他不是很确定。记者看到,包装盒上印的饼干图样,表面除芝麻外并无其他异物。

  包装盒上贴有的合格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发证机关和时间均不统一,包装盒上是“豫(410109)卫食证字(2007)第225号”,合格证上是“郑高卫食字(2006)第0164号”。保质期标得也不相同,盒上是“8个月”,证上是“180天”。

  两级销售商都不愿担责任

  昨日中午,记者随老人来到旭超食品商行,商行女老板称“我们只是中介,这事你找代理商跟厂家去”,记者请她出示这批饼干的质检和卫生手续,她说“都放在代理商那儿呢”。记者打通代理商的手机,对方先是说,老人必须把饼干拿给他们看,后来又说“即使有问题,这和我们也没啥关系”。记者问他饼干标识不统一的事,他说“我们不管这些”。

  厂家承认工作失误

  记者随后联系上饼干厂家的刘女士。她说,出现异物可能是往饼干上撒配料时,不同类的饼干弄混了。至于包装标识不统一的问题,她承认是“工作失误”、“工人把去年的合格证贴在今年的盒子上了”。

  律师称销售者应负责任

  陕西明仓律师事务所的柳明律师说,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如果产品“不符合以产品说明来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情况,销售者就应履行退、换货责任,履行这一责任后,可根据问题的具体归属向其他供货商或生产厂家追偿。根据产品质量法,销售者还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文/图记者刘俊实习生李沛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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