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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威”女警致电本报自称是长安分局户政科副科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03:57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贾军 实习生 甘莉)19日本报刊发了《警车被蹭女警“发威”》一文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读者纷纷指责女民警的做法欠妥,有损人民警察的形象,一时间“发威”女警成了人们街头巷尾议论关注的焦点。但当记者欲查警车相关信息了解女民警的身份时,在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却碰了“软钉子”。同时“发威”女民警主动打电话给记者,称自己是公安长安分局户政科副科长张辉,她希望通过本报向当事出租车司机道歉。

  记者查询警车号遭遇“软钉子”

  19日11时左右,记者来到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在二楼一间微机室,记者说明来意后,一位民警称需要处长在记者所开的介绍信上签字后方能查询,记者遂在处长室找到了谈处长,谈处长称需要总队的领导签字。在六楼一间办公室里,一位领导听到记者要查询警车的相关信息便称事情他们知道了,回头他会问一下,先让他们内部处理一下,另外系统查询的人也不在。当记者称在二楼微机室有人值班,只要签字就可以查询时,该领导很不情愿地给记者的介绍信上签了字。但当记者再次来到二楼见到谈处长时,他笑着说,“系统查询的人到商洛检查工作去了,一周以后再说吧。”

  网友热议:“发威”女民警素质低下

  女警街头“发威”事情见报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读者纷纷致电本报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网络上的评论多达千条。一位姓张的市民打来电话称,公安部再三强调树立良好的警风警容,但偏偏有些素质较低的警察,竟然与公安部的要求顶风相悖,实在不应该。还有一位网友认为,身着警服就代表着人民警察的形象,就是

出租车司机再不对,也不能当街用那样恶毒的语言伤人,民警应该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这样没素质的民警应该站出来道歉,不能因为个别人的言行影响人民警察在广大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发威”女警是长安分局户政科副科长

  19日17时左右,“发威”女民警打来电话称,自己就是报纸上的女民警,她是公安长安分局户政科副科长张辉。她在电话里表示,她感觉自己当时过于冲动,做的确实不对,现在很后悔,希望大家给她一个改正的机会,并希望通过本报向当事出租车司机道歉。

  据悉,公安长安分局督察队已经介入此事的调查。对此事件的进一步调查处理情况,本报将持续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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