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一刀下去 判了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04:46 杭州日报

  通讯员 辛成 热线记者 孙磊 报道

  昨天上午10点半,江干区法院羁押室。

  34岁的洪某穿着黄色看守服,说着:“我起初在工地上做泥水工,一个月一千多元……后来没钱了,就去偷点电线卖里边的铜线……我从电线杆上爬下来才看到‘军用’两个字……哪里晓得会被判得这么重!”

  洪某是淳安农民,2007年3月16日凌晨,他盗割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架设在杭州市江干区笕桥镇水墩村的军用通信电缆83米(损坏的电缆价值人民币1411元),这83米电缆里的铜线,洪某是打算卖给收废品的,市价也就几百元,但造成该部队与上级军事首脑机关失去联络,严重影响该部队战备值勤任务的完成。

  洪某是被部队官兵当场抓获的。警方从现场附近查获了已被剥掉护套的电缆线,并扣押了作案工具裁纸刀1把。

  法官说,一般来说,盗窃案值在2000元以上才构成罪名,但由于洪某偷的是军事通信电缆,已经犯了破坏军事通信罪,要从重处罚,因此他被判有期徒刑5年,并赔偿部队的经济损失1411元。

  据悉,这是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危害军事通信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07年6月29日实施起,江干法院判决的首例破坏军事通信罪案。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