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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门提示仲裁案五大风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05:35 东方早报
早报讯劳动仲裁不应提出超出法律规定的请求,否则会面临败诉。昨日,上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首次公布劳动仲裁案五大风险提示。 仲裁申请材料提交不当的风险。仲裁申诉书应载明仲裁请求事项、相关的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如申诉材料书写不明,可能导致难以立案。 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当事人不应当提出超出法律规定和劳动争议处理范围的请求,否则会面临败诉。 举证不能的风险。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不按规定或未在指定期限提供证据,应承担于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错误行为的风险。当事人如提供虚假陈述或作伪证,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按时到庭参加仲裁活动的风险。当事人收到开庭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同意中途退庭,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以缺席裁决。 单芸周翔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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