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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厕有望给市民“方便”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07:52 台海网
台海网7月20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黄智敏)记者在相关部门获悉,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审议 《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条例将倡导厦门的政府机关单位和营业场所附设的公厕对外开放,以弥补岛内公厕不足的现状。 市人大代表、九三学社厦门市委副主委邹军在今年两会上建议,机关单位和营业场所附设的公厕对外免费开放,市政修建的公厕也应该对市民免费开放,因为政府的财政完全可以承担,而且这部分的费用其实也不会太多,只要每年多投入几百万元,就可以实现公厕免费。 邹军透露,目前,他的议案已得到政府部门反馈。厦门市政园林局表示,已将“倡导厦门的政府机关单位和营业场所附设的公厕对外开放”纳入正在制定的《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列入了今年市人大立法计划,而且,市市政园林局已经与相关单位进行多次沟通并形成文本,本月底将交由市人大常委会讨论,预计年内可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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