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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保护费就砸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07:56 无锡日报

  向客运大巴索要“买路钱”,稍有不从就打砸汽车。在江阴顾山镇等地客运市场恶名远扬的一伙恶势力受到严惩。昨日,江阴法院一审宣判郭士高等4人因犯寻衅滋事罪获刑。

  37岁的郭士高是河南省郸城县人,来到江阴后好逸恶劳无所事事,便纠集了几个同乡,采用砸车玻璃进行威吓等手段,干起了拦路收钱的“营生”。他们定下“规矩”――河南省郸城县来江阴市顾山镇载客的客车车主,要按每个乘客交20到30元不等的“保护费”。从2007年1月至2月间,郭士高指使手下,对不交保护费的客车,持自来水管砸破三辆客车玻璃、尾灯,造成财产损失近两万元,有时还对做客运生意的车主寻衅滋事,拳打脚踢,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

  法院认为,被告人郭士高等人无视国家法律和社会管理秩序,结伙强拿恶要、任意毁损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决被告人郭士高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其他三人也获一年半到两年不等刑期。 (周逸岗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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