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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主雇凶将区委常委毁容一案昨天开审(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09:56 大洋网-广州日报
▲矿主常树在庭上表示认罪。 核心提示 2004年6月21日,私营矿主常树为报复北京房山区委常委史全富,雇用赵国光等人向史全富泼硫酸,导致史全富脸部和胳膊被烧伤。今年1月29日至2月1日,常树等5名案犯先后被查获归案。 昨日,5名案犯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带至北京市一中院受审。 本报讯 据《法制晚报》报道,3年前的一天,北京市房山区委常委、燕山工委办事处主任史全富上班前在自家小区楼下被一男子恶意泼硫酸毁容,构成八级伤残。 警方抓获凶手后才查出这是一桩连环雇凶伤人案,而始作俑者正是私营矿主常树。 昨天上午,常树以及他雇用作案的王占华等5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带至北京市一中院受审。 庭审现场 私营煤矿主当庭认罪 昨天上午9时30分,此案在北京市一中院正式开庭。 常树昨天委托了两位律师出庭为他辩护,其律师在开庭前对记者说:“这只是一起普通的故意伤害案件,希望法院依法判决,不要因为被害人是在职的领导干部,就加重对常树的刑事处罚。” 开庭后,常树说的第一句话便是表示歉意:“我向史全富道歉,希望他家里人转告他。”但在陈述案情时,他的言语里透露出对史全富的怨恨:“我的煤矿各种手续都是齐全的,但燕山办事处非要关停我的煤矿。”对于雇凶泼硫酸的指控事实,常树当庭认罪。 追访受害人 史全富“低调”拒绝采访 作为本案的被害人,史全富昨天没有来法庭,也没有向常树等5名被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赔偿。 据了解,史全富遭遇泼硫酸事件后,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伤残程度为八级,并造成容貌毁损,但他治愈后仍坚持在领导岗位上。除了燕山办事处主任一职,现年52岁的史全富同时还是房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燕山工委副书记。 昨日下午,记者通过燕山办事处欲就此事采访史全富本人时,办事处一位工作人员经请示后答复记者说,史全富表示要低调,不愿接受采访。 回放 为找凶下手 矿主提高酬金 据了解,常树在案发前一直以“燕山宏大矿业中心”的名义在房山区燕山羊耳峪开煤矿,这家矿业中心的营业执照有效期一直到2004年3月31日。 2004年3月的一天,常树突然找到自己交往多年的“铁哥们”王占华,常树在饭桌上不停诉苦说:自己的煤矿将要被关闭,他曾去找过主管煤矿的燕山工委办事处主任史全富求情,但史全富的态度非常强硬;春节期间,他还曾去史全富家送礼,结果对方都没让他进门。 常树对王占华说,如果煤矿关了,一个月就会损失几十万。为了继续开煤矿,常树问王占华能否找人把史全富的腿打折,让他住几天院,并承诺给3万元报酬。 几天后,王占华找来朋友同时也是邻居的郭志亮,让郭志亮去找人打史全富,并许诺给1万元“辛苦费”。 “打到什么程度?”郭志亮问。王占华说:“打折腿,让那人住院就行。” 经多次踩点,郭志亮随后找到了暂住房山的黑龙江无业人员张学义“帮忙”,张学义虽然答应了下来,但也不敢亲自动手,便找到老乡赵国光一块干。 这件事拖到5月底,一直未能下手。6月初,常树再次来到王占华家中,悄悄对王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你去再跟他们谈谈,再给他们加2万元。 王占华便又找到郭志亮问:“再给加1万元能不能做?”郭志亮说,用棍子、刀子不方便,如果是泼硫酸就好办。常树得知这个新计划后表示同意,他对王占华说,只要能让史住院就行。 2004年6月21日7时左右,史全富和往常一样走出家门准备坐车上班。就在史全富准备上车时,赵国光趁史全富不备将注射器内的硫酸喷向史的脸部,史全富下意识地抬起胳膊一挡,结果胳膊也被烧伤。 作案后,常树把王占华约了出来,问找人花了多少钱,王占华说:“3万元。”常树很大方地说:“给4万元吧。”说着就把用报纸包着的4万元递给了王占华。两人分开后,王占华赶紧来到郭志亮家中,将1.5万元现金交给了郭志亮。后来赵国光和张学义分到钱后潜逃至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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