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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份新证据呈上法庭(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10:3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9份新证据呈上法庭(图)

  庭审结束后,茹桂接受媒体采访。现场———

  经过此前的两次听证会,昨日上午9时10分,省高院就茹赵争“华山”案在该院后楼二层公开进行再审,庭审一直持续了5个半小时。

  在昨日的庭审中,作为再审申请人,茹桂及代理人朱西江向法庭出示了9份新证据,包括由陕西省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的'94“华山”风光挂历、1991年由陕西旅游出版社出版的“华山画册”及6份证言,并有3名重要证人当庭作证,包括1988年替华山管理局向茹桂求取“华山”等书法作品的西安一家工艺美术研究所的设计师杨屏、原华管局党委书记张维露、“华山画册”的版式设计吴莜莉。更为有力的是,“华山”导游图的编辑黄继贤提供了新的证言,他改变了在过去庭审中的证言,称当时受人误导证明导游图上的“华山”二字源于'94“华山”风光挂历是不正确的,其来源应该是“华山画册”。

  这些人证物证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证据链,意在证明这样一个事实——立于“华山”东山门景观石上的石刻“华山”二字源于“华山”导游图,导游图上的“华山”二字源于1991年由陕西旅游出版社出版的“华山画册”,而“华山画册”上的“华山”二字正是1988年茹桂应约给当时的华山管理局写的书法作品;由陕西省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的'94“华山”风光挂历,则打断了此前二审中认定的赵养科的证据链,因为该挂历封面上的“华山”二字与石刻上“华山”二字明显不一样,而二审认定导游图上的“华山”二字正是源于'94“华山”风光挂历。

  双方围绕着此新证展开辩论,赵养科及其代理人认为,'94“华山”风光挂历与此次庭审没有多大关系,“华山画册”上的“华山”二字没有署名,并不能说明为茹桂所写。

  因为此案社会关注度高,案情一波三折,审判长称随后将对庭审中的有关事实进行调查,还有可能将案子提交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声音———

  庭审结束后,茹桂兴奋地将自己在此次庭审中提供给法庭的新证据展示给记者,信心十足地说:“这个案子一波三折,不管最后结果怎样,省高院既然受理了我的再审申请,就说明法院的态度是严肃、公正、追求真理的,社会也是讲求正义的。你们看这次庭审就知道,我的证据已经很充分了。对方始终说不出挂历和石刻二字的联系。庭审过程我很满意。”赵养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次庭审还是说明问题了,二审判决还是正确的嘛,关键问题不在1994年的‘华山’风光挂历上。同时,我还在积极找寻新的有力证据。”

  花絮———

  庭审中还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原审的第二被告华山旅游发展总公司本与赵养科同在一个“阵营”,其在过去的庭审中一直持“中立”态度,总是表示“听从法庭的判决”。但在昨日的庭审中,该公司的代理人公开表态,在一系列新的证据面前,他们认定“华山”二字是茹桂老师的作品,且将在案件结束后向赵养科追究法律责任,讨回2002年给其所做的6000元经济补偿,并让其挽回这几年间对华山管理局、华山景区名誉方面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此态度一表明,在整个法庭引起不小的震动。文/图记者姚村社实习生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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