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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私藏火药枪 儿子偷玩开枪击中小伙伴头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10:33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融水讯(记者罗素玲 通讯员韦煕宁)老子将一支非法购买的火药枪藏在家里,年龄还不及“枪龄”长的儿子偷拿出来玩,不慎把小伙伴的生命夺走。私藏火药枪的石某,于7月18日被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石某是融水滚贝乡吉羊村人。16年前,他非法购买一支自制单管土造火药枪并藏于家中,在此后的收缴枪支行动中,他也没有主动交出。今年5月初的一天下午,11岁的儿子小石,在家中与同村的几个小伙伴一起玩耍,把老爸私藏的火药枪拿出来玩,并朝大一岁的小伙伴阿琼开了一枪,直接击中阿琼的头部。阿琼虽及时送往融水县人民医院抢救,但因伤势太重,回天乏力。

  事发之后,石某自知罪责重大,于5月9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经柳州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该火药枪各部件联运性能完好,经填充火药、铁砂即可击发,具有较大的杀伤力,不得私藏。案发后,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石某已赔偿给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7.79万元。融水县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被告人石某有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并造成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刑法》规定,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情节严重。

  案发后,石某主动自首、自愿认罪,且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最终决定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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