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福建:开展专项行动 预防重热大交通事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15:3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福州7月20日消息(记者彭建军)为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上升的势头,为党的十七大召开创造良好交通环境,福建省公安厅决定从7月20日至10月10日,在全省开展夏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交通安全隐患。

  一是确定重点监控时段。参照去年同期交通事故的特点,确定专项整治期间的重点监控时段。监控时段以一天的6个小时为一个计算单位。重点监控时段的交通违法查纠比例,应高于同时段交通事故的起数比例。

  二是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研究分析去年同期交通事故特点,确定专项整治期间打击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纠率应比上半年平均数提高20%。

  三是开展区间统一行动。结合当地存在的突出交通安全隐患,开展区间统一行动,其中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不少于3次,重点取缔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座、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厅交警总队直属高速支队要安排3次以上以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夜间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整治的统一行动。

  四是开展客运车辆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继续排查整治有5起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客运车辆、逾期1年未检验客运车辆、已逾报废期未办理注销登记被强制注销的客运车辆。

  (2)对客运车辆超速20%以上、超员、记分周期内记分满12分、负有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驾驶人,通知其车属单位并抄告同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

  (3)对营运客、货车辆驾驶人在1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12分的,进行为期7天的教育。

  (4)对6个月内发生2次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责令消除隐患。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