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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5次手术不治身亡 父母讨要尸体未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1日01:02 竞报

  本报记者王晓清报道 60多岁的老两口的独生女在妇产医院做了5次手术去世后,尸体存放近两年未能入土。老两口因此将北京妇产医院告上法庭,讨要尸体和3万元的存放费用。昨天,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医院称存尸与己无关

  昨天,原告李先生和董女士老两口一起来到法庭。二人诉称,女儿小李去世后,妇产医院委托公安医院保管小李的遗体,老两口讨要女儿遗体,被公安医院告知,只有存放尸体的妇产医院才可以领取尸体,而妇产医院又不同意支付尸体的存放费用。

  而被告在庭上称,妇产

医院没有太平间,所以一般会将尸体送往公安医院代为存放。小李去世后,“原告当时强制将尸体留滞在妇产医院长达20多个小时,医院不得不请示卫生局强制处理尸体。”在此情况下,李先生夫妇自行将尸体送到了公安医院的太平间,并办理了手续,因此尸体的存放与妇产医院没有任何关系,妇产医院也不可能滞留尸体。

  “你在场吗?你看见我们处理尸体了吗?”仍沉浸在丧女之痛中的老两口,多次当庭质问医院一方。

  医院曾因过错赔偿64万元

  2001年2月至2005年10月间,独生女小李在妇产医院经过5次手术后去世,此后医院被判决因医疗过错支付64万元的赔偿。

  昨天,被告的一位代理人丁女士说,2001年小李住院时,由于当时医学界的认识有限,医院没有认为小李的

子宫肌瘤是良性,而随着医学的进步发现为恶性肿瘤后,由于病症复发,医院对小李施行了5次手术,但仍然没有挽救其生命。医院曾就赔偿64万元的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但被终审驳回。

  此案还将择期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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