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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中的“飞虎队”来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1日03:46 杭州日报

  我问检察院的宣传干事:杭州也有“飞虎队”?不是在拍电影吧!

  答:“飞虎队”是杭州市特警支队特警的内部称呼啦!

  通讯员 夏剑 热线记者 孙磊 报道

  “谁上来谁死!”

  下午4点,下城区珠埠里一幢出租房楼顶,有个男人站在屋顶水箱上往下砸砖头。

  好几百人围观,“他之前还撒过钱呢!”

  这个男人先是砸坏了屋顶的琉璃瓦、不锈钢雨篷、不锈钢晒衣架等,接着又砸坏了两间房屋的窗户玻璃、石棉瓦以及停在楼下的一辆桑塔纳轿车前挡风玻璃,有围观者被砖块击中,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僵持了6个小时,保安、公安、消防、特警都来了,男人在屋顶对执法民警进行威胁,神情暴躁、不听劝阻。

  晚上11点15分,民警调来四把梯子准备强攻。

  有人喊:“飞虎队来了!”

  市特警支队的“飞虎队”队员上去之后迅速将他制伏,把他押到东新派出所已是凌晨0点多了。

  他姓高,30岁,吉林九台人,初中文化,今年5月来杭后在一家茶室打工。高某交代:6月11日上午,在再行里某旅馆里吸食了毒品“麻古”;当日下午4点左右,他走在路上,突然产生幻觉“有人要追杀我!”于是逃进了一幢出租房里,并一直窜到楼顶上。

  尿样检测证实,高某在案发前有吸食毒品的行为。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说,吸食毒品后产生某种反应,只是行为控制力减弱而已,其行为意识还是有的,就像酒后行为一样,如果他在吸食毒品后有犯罪行为的还是要负刑事责任的,这有别于精神病(自身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因此,高某行为的责任主体在于他自己,故对其行为后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昨日,高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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