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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出台两个月水费仍要出公摊 丽景苑难别高价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1日07:09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严华、胡彩丽 实习生马程、毛晓艳报道:日前,汉口武胜路家乐福旁丽景苑物业来电称,楚天金报于5月9日头版刊登了《武汉市民告别高价水今后水费不再有公摊》,但是,他们至今仍未告别水费公摊。

  今年5月初,武汉市物价局转发了省物价局关于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的通知,称城市供水企业尚未直抄到户的住宅小区,应对住宅小区的供水管理单位按总表水量实行“批发价格(含污水处理费)”,这种价格应在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上减少8%,用于弥补总表到分表的合理损耗。5月9日,楚天金报对该政策进行了发布。

  据丽景苑物业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小区还未实行一户一表,不能抄表到户,符合享受该政策的条件。但是,他们至今每户居民还在缴纳公摊,价格并未减少8%。尤其是,楚天金报刊发相关文章后,小区很多居民对此表示质疑,故此向楚天金报投诉。

  据介绍,丽景苑物业曾为此事分别致电武汉市物价局咨询电话12358,以及硚口区物价局和武汉市水务局,但均未得到明确结果。

  昨日,记者向硚口区物价局咨询此事时被告知,该局已走访了丽景苑和武汉市水务局,但最后结果仍在调查中,并将于近期给予答复。而武汉市水务局相关人员则认为,该物业公司应先去办理申报手续,拿出抄表到户改造的实施意见。至于居民究竟是否该继续交公摊,该负责人也没明确表态。

  据悉,根据武汉市的目标,将在两年内实现抄水表到户,而不交公摊费,只是这两年间的过渡政策。但部分居民认为,是否申报抄表到户不应成为免交8%公摊的前提条件。

  据了解,武汉市目前还有15%的居民住宅未能实现抄表到户,部分小区也和丽景苑有相同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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