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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不满前夫让儿子受私塾教育抢回儿子引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2日02:15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刘泽宁) 前日下午,北京首例由私塾教育引发的抚养权案再出悬疑。当天是私塾男童侯鸿儒与母亲王育约定见面的日子,当父亲侯波带孩子出家门去见其母亲时,数名陌生男子突然出现将男孩强行带走,侯波也被打伤。石警山区人民法院派出法警紧急寻找孩子未果后,协助侯波报警。法院表示,可能暂时终止王育的探视权。

  探视日母亲领走孩子

  前日下午是法院安排的母子探视日,地点定在石景山游乐园。侯波介绍,前天下午2时许,他带孩子走出小区大院时,两个青年男子突然出现把他按在地上,随后出现六七个人对其拳打脚踢,侯波的头被打出了血,一名男孩被抱走。侯波说,由于两个男子拽着他,他没能抢回孩子。

  昨日下午4点左右,王育在电话中承认,孩子确实是他领走的。

  王育探视权可能被终止

  前日,石景山法院派出8名法警同侯波一同寻找孩子。他们找到王育在日坛北路的住处,但邻居说王育已经搬家了。后又找到王育的单位,也未找到她的下落。

  当晚9时,侯波在石景山区法院一名法官的陪同下,到石景山鲁谷派出所报了案。

  有消息称,孩子被王育带回河南老家,但王育否认了这一点。昨日,石景山区法院法负责此案的法官说,目前法院已经协同鲁谷派出所一同制定寻回孩子的方案。

  “孩子回来后,法院可能暂时终止王育的探视权。”昨日,石景山区法院的一名法官说。对此王育称她不认为母亲领走自己的儿子是违法的,可能通过法律程序重新获得抚养权,以此重塑小鸿儒。

  - 新闻回放

  私塾男孩抚养案始末

  早在2000年,侯波与王育

离婚,孩子由王育单独抚养。2004年6月,侯波从幼儿园将6岁的小鸿儒接回家,在家进行私塾教育。2006年9月,王育以侯波侵犯了孩子的受教育权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由此成为北京市首例私塾教育引发的抚养权案。2006年12月,法院终审判决,小鸿儒由其父亲侯波抚养,并要求侯波尽快让小鸿儒上学。

  母亲:“领走孩子是要挽救孩子”

  

新京报:为何要强行带走小鸿儒?

  王育:3年前,法院判决我每月可以单独跟儿子相处2天,但一直都没实现,我不甘心只和儿子短暂相处,长期封闭教育让小鸿儒身心健康受到影响,我想挽救孩子。

  新京报:孩子有不健康的表现么?

  王育:当然有。昨天他把公园的花草都折断了,见到小朋友也很不友好,张口骂人。

  新京报:准备什么时候将孩子送回去?对他的未来有何打算?

  王育:还不一定。作为妈妈,我要让他知道除了背“四书五经”,讲英语,还要有一个健康的人格。

  父亲:“她抢走孩子就是违法”

  新京报:对王育接走孩子怎么看?

  侯波:她不是孩子的监护人,抢走孩子就是违法,而且是蓄意的。

  新京报:为什么要对孩进行私塾教育?

  侯波:我认为教育的实现形式是多样化的,他7岁就通读“三国”,读英文报,这些都是同龄孩子所不及的。私塾教育有许多优点。

  新京报:为何不送小鸿儒上学?

  侯波:我们这一代人太清楚学校教育的弊端,那是大锅菜,但私塾是小炒,你说哪个更好?但最终我还是会将孩子送进学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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