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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家女老板买下巨蜥赠送动物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2日03:01 红网-潇湘晨报

  本报讯 7月20日下午,株洲市人民路纺织路口伟鑫酒家的女老板宋伟将一只巨蜥赠送给了长沙动物园。这只巨蜥是她半个多月前花3000元钱从顾客手中买下来的,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宋伟介绍,7月1日中午,酒店里来了一批客人,提着一个袋子嚷着说要吃“恐龙”。宋伟请人打开袋子一看吓了一跳,里面装的竟是一只她从未见过的奇异动物。看到“怪物”,她的第一反应是:这肯定是珍稀保护动物,不能吃。最终,在宋伟的竭力劝阻和霸蛮要求下,客人们也动了恻隐之心,打消了吃“恐龙”的念头,并以3000元的高价将它卖给宋伟。

  这只“

恐龙”外形像一只蜥蜴,浑身灰褐色,长有细鳞,脑袋似蛇,四肢粗壮,各长5只利爪,体型却比普通蜥蜴大得多,长约80厘米,重2.6千克。可等客人走后,宋伟又犯难了:没有人知道这只“怪物”到底是什么动物,喂它肉食、蔬果都不吃,3天多时间,它只喝过一点水;把它放生吧,又不知道该放到哪里。

  有朋友通过互联网查询,发现这只“怪物”的外形、习性和巨蜥极为相似。随后,株洲市林业局野保科的工作人员确认这是一只巨蜥,该物种在地球上出现的时间和恐龙一样古老,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确认了“怪物”的身份,宋伟每天都买来鱼、蛙喂养。巨蜥的食量不小,每天的“伙食费”都要一二十元。经过半个多月的精心护养,巨蜥的身体状况相比之前好多了,腹部的一个小伤口也已经愈合。

  半个多月来,宋伟一直寻思着为巨蜥寻找一个更合适的“家”。经过再三权衡,7月20日下午,宋伟和家人一道专程驱车将它送到养护条件较好的长沙动物园。

  在动物园,这只巨蜥被安排与另一只巨蜥同处一室。有趣的是,两只陌生的同类初次见面却一点也不客套,还互相打斗起来。无奈,饲养员只得将两只巨蜥暂时“分居”。记者王兴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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