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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特殊考生先高考后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2日03:13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 去年9月下旬的一天,泰州市13名高三学生,因“讲义气”,公然参与斗殴,双方甚至还动了刀。为了让他们顺利地参加高考,7月18日,海陵区人民法院才对其中7名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的学生进行了审判。

  2006年9月下旬的一天,泰州市开发区寺巷实验中学的高三学生常某,发现同校一名高三学生蒋某某在大街上骑着自己丢失的自行车,向其索要未果后,双方产生纠纷。次日,两人分别纠集多名学生在网吧追打、斗殴,有人在打斗中受了伤。数日后,常某发现蒋某某等人行踪后,又纠集十多名学生和多名社会青年持械斗殴,蒋某某还用匕首捅伤3人。

  海陵区检察院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发现,本案犯罪嫌疑人多为在校高三学生,其中有部分学生成绩较好,有被高校录取的可能。考虑到除常某和蒋某某两主谋外,其他13名学生都因一时义气被动“惹事”。检察官们经多方走访,认真研究案情,对其中6名犯罪情节较轻,一贯表现不错,而又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学生,及时建议公安机关作撤案处理。对于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的7名学生,决定将开庭审判的时间放到高考后进行。6月7日,这13名高三学生走进了高考的考场,有人还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在18日的庭审现场中,7名学生不仅认罪态度较好,更对检察官、法官们能给他们参加高考的机会感激不已。最终,他们分别被依法从轻判处三年以下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

  (学庆 明娣 端阳 国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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