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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迟来”的审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3日09:31 扬子晚报

  7月18日,在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大法庭内,正在开庭审理一起特殊的案件。说它特殊,是因为审判“迟来”了半年多,而且背后还有一段鲜为人知的故事。

  2006年9月下旬的一天,高三学生常某发现同校的高三学生蒋某某骑着自己丢失的自行车在大街上游玩。常某便向其索要,未果后双方产生纠纷。次日,两名被告人分别纠集多名学生在网吧追打、斗殴,混斗中有人受伤。数日后,常某一方发现蒋某某等人行踪后,又纠集10多名学生和数名社会青年持械斗殴,被告人蒋某某用匕首捅伤3人。

  受理此案后,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审查后发现:本案犯罪嫌疑人多为在校高三学生,马上就要面临高考,且其中有部分学生成绩较好。如按诉讼惯例就案办案,他们将要在高考前接受审判,不能参加高考。检察官们经多方走访,认真研究案情,对其中6名犯罪情节较轻,一贯表现不错,而又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学生,及时作出建议公安机关作撤案处理的决定。对于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的7名学生,也与学校加强联系,安排学生高考,而且与法院沟通将审判的时间放到高考后。

  在检察官、法官的共同努力下,13名学生按时走进了高考的考场。郭端阳赵晓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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