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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椒法法院为一残疾人开通绿色通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3日10:4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杭州7月23日消息(记者陈瑜艳 通讯员葛东方 陈静)近日,台州市椒江法院受理一起原告陈某某诉被告石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椒江法院为其开通残疾人绿色通道,给予办理诉讼费缓交手续,准其诉讼费全额缓交。

  据介绍,原告起诉要求两被告赔偿医疗费等计人民币591569.50元,经核算,案件受理费需预交9720元。原告陈某某因该交通事故致残,尚处植物人状态,其法定代理人尹某某(系原告丈夫)系三级残疾人。原告两夫妻均年近70岁高龄,因医治原告化去医药费十几万元,家庭困难。鉴于上述情况,椒江法院为其开通残疾人绿色通道,给予办理诉讼费缓交手续,准其诉讼费全额缓交。

  据了解,自今年4月18日浙江台州市椒江法院联合残联开辟“残疾人维权绿色通道”以来,该院为残疾人办理诉讼费全额缓交案件5件,缓交金额达361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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