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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踢倒椅子砸碎饭店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3日13:26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 前天晚上,一位带着宠物狗到饭店吃饭被拒的中年女子大闹饭店大堂,最后还将饭店的大门砸碎。

  前天晚上8点钟左右,市民张先生到南京幕府西路水关桥附近一家饭店吃饭,看到一位中年女子带着一条京巴狗来吃饭,一进门小狗便在空凳子旁边上蹿下跳,又在食客们的脚上嗅来嗅去。这一情景引起很多食客的不满。谁知该女不但没有制止小狗,反而哈哈大笑。

  后来饭店的一位女收银员看不下去,要求她将狗带走,可她却说自己的小狗非常卫生,反而把女收银员训斥一番。她还威胁说自己是来饭店过50岁生日的,如果当天谁不让她开心,她就要和谁翻脸。

  此时饭店内不少没点菜的食客选择了离开,饭店老板上前劝她赶快将狗带走。两人说了几句后该女子忽然发怒,将小狗抱起来就往外走,走到大门处生气地用脚踢了一下椅子,倒下的椅子将玻璃大门砸碎了。随后饭店老板拨打了110,在民警的劝解下,中年妇女付了300元赔偿费后悻悻离开。

  昨天上午记者到幕府西路事发地点了解情况时发现,一条路上多家饭店中仅有少数几家饭店明确注明“谢绝宠物入内”,另外多家饭店均表示可以让宠物入内,而且同意宠物就餐。

  一家饭店负责人表示,大多数顾客对宠物进饭店很反感,服务员看到带狗的客人进来也制止过,但有些人不听劝告,他们也没有办法,总不能强行把人家轰出去吧。

  记者随后从南京市公安部门了解到,《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即将出台,其中明确规定,今后养犬者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饭店、商场、风景名胜区等以及设有禁犬标志的其他公共场所,对违规单位可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但愿这一规定能得到遵守和执行。

  (徐醒)

  (报料人: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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