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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路难 老太跌倒获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3日15:30 新民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胡建新记者江跃中)所住小区正在进行改造工程,路面凹凸不平,张老太出行时不慎跌倒,造成骨折。日前,在法官的主持下,张老太与施工单位上海某建设工程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工程公司一次性赔偿张老太经济损失4.5万元人民币。

  从去年6月开始,三泉路一小区进行平改坡施工。今年3月,小区开挖路面,对局部破损管道进行改造。当月26日上午,年近八旬的张老太出门理发。回家时,张老太在自家门口台阶前一脚踩在施工堆积的浮土上,跌倒在地不能爬起,右股骨骨折。

  张老太将工程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工程公司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共计7.93万余元。但工程公司认为,公司已对张老太门口台阶进行修复,是张老太在行走时不慎摔倒致伤,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愿意赔偿她2万元。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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