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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县委文件两被告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4日05:34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据新华社电 广西博白县法院近日对一起伪造博白县委文件案公开宣判,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彭某、李某有期徒刑2年、1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彭某、李某均是博白县凤山镇人。彭某因违规生育小孩而于2007年5月18日被政府征收了社会抚养费,彭某因此对政府的计划生育工作心存不满。彭某后来得到一份中共博白县委文件的复印件,便想通过伪造文件散发、让不明真相的群众到政府闹事的方法来报复政府。2007年5月20日晚,彭某伙同李某,将事先拟好的煽动计生对象到各乡镇政府、计生站领取营养补助费,和领回已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草稿让该复印部打印好,后伪造成“中国共产党博白县委员会博发〔2007〕38号文件”,然后复印了400份散发到本县数地,给政府计划生育工作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编辑:张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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