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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无力偿还债主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化解借款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4日07:16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张文龙 通讯员 刘连生 实习生 韩希)几年前,硚口某公司因生产需要,先后分两次向某银行借款930万元。其后,因经营不善,该公司濒临破产,一直没有归还借款。到了后来,该公司的贷款本息已累计到2000多万元。

  2003年9月份,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该公司偿还贷款。法官调查后确认,该公司无偿还能力,遂于2004年3月中止案件执行。其后,银行为处置不良资产,将这两笔债权“打包”转让至某资产管理公司。

  今年初,某资产管理公司提起诉讼,要求硚口某公司偿还贷款。4月,法院判决,硚口某公司偿还某资产管理公司贷款本息2000多万元。5月,因硚口某公司一直未履行法院判决,某资产管理公司向硚口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拍卖硚口某公司的办公楼,以偿还贷款本息,由法官张长江负责。

  张长江前往硚口某公司调查,发现该公司确无偿还能力,其办公楼经评估价值2000多万元。虽然,将该办公楼拍卖,可以偿还贷款,但张长江发现,该公司仍在生产,且职工众多,如果将办公楼拍卖,势必影响到众多职工的就业和生存。“张法官,你也知道,我们企业日子并不好过,你能不能帮我求求情,以后再还?”企业负责人说。

  “你们不是准备改制吗?何不找家合伙公司,帮你们偿还贷款,他们则可以参与你们的改制,即使改制不成,也可以将办公楼部分产权转让给他们。”经过调查和研究,张长江提出了解决方案。随后,他又多次组织双方调解。终于,某资产管理公司同意,硚口某公司只偿还贷款本金930万元。

  近日,硚口某公司找到两家私营公司。这两家公司愿意替其偿还贷款本金,但条件是以后要参与硚口某公司的改制,或者拥有该公司办公楼部分产权。在张法官的主持下,三方签订了还款合同。当天,930万元被打进某资产管理公司账户,一件棘手的借款纠纷就此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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