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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人拉上车逼出密码 入室劫网友杀害两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4日10:00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把路边行人拉上面包车,在车内实施抢劫,然后将受害人扔到荒郊野外;闯入网友的住处,杀害两人。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起情节恶劣的抢劫案进行公开宣判。

  2006年12月至今年1月,陈某等6人结伙或伙同他人开着面包车,在温州市区以及乐清、瑞安等地,强行将行人拉上车,并用暴力手段逼迫受害人说出银行卡密码,劫得钱财后将受害人扔到偏僻地。陈某等人共作案13次,劫得财物30多万元,并致1人轻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等6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陈某还持刀砍伤他人、猥亵妇女,罪行极其严重,应予严惩。法院一审判处陈某死刑。另外5人分别被判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另一起抢劫案是发生在今年2月17日,农历除夕。瑞安人傅某和同伙陈某某带着作案工具,于当日中午闯入位于市区横河南新村的合租房,持刀威胁女网友张某及室友徐某,将两人捆绑后搜取室内财物。因徐某反抗,傅某向其连捅数刀,又用刀割其喉咙,致其当场死亡。尔后,张某的室友杨某、冯某相继开锁入室,都被傅某两人捆绑、堵嘴。杨某也因反抗,被傅某捅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张某趁机挣脱捆绑,越窗跳楼,从三楼坠地受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傅某犯罪情节极其严重,且系累犯,一审判处其死刑。此案被告陈某某未满18周岁,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其无期徒刑。同时,责令赔偿受害人家属16万余元。

  潘贤群 钟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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