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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展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4日15:34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讯 (记者 邱临)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提高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决定从2007年开始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

  普查范围和内容

  此次普查的范围是我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的内容以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普查结果,编制普查档案和普查报告,及时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并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中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确定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

  普查时间安排

  普查时间从2007年4月至2011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2007年4月至9月为普查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确定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展培训、试点工作;2007年10月至2009年12月为普查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为普查第三阶段,主要任务是进行调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和公布普查成果。

  我市的普查开展

  5月底,我市博物馆派干部参加了全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干部培训班;7月底将再次派人去参加在北海

  举行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培训;8月份将在全市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培训。9月底我市博物馆将按全国普查时间表,对我市各县(市)进行文物普查。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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